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告,自今年10月1日起,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奖惩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诚实守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奖惩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形成安全风险或负面舆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据了解,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共分五个等级:AA级,信用好;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D级,信用差。今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21个重点领域已有2264家在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确定等级2195家,注册率、定级率分别占相应类别企业总数的99.74%、96.70%。省交通运输厅对已确定等级的,严格实施对应等级奖惩措施;未注册或未确定等级的,按照安全生产信用C级管理,实施C级对应惩戒措施。
同时,对风险相对较低、规模散小的领域实施安全生产信用“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2个月之内累计受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2次及以上、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或不履行安全生产处罚决定、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六类情形的企业,将直接列入安全生产信用“重点关注名单”,实施D级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