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黄春秋 通讯员 莫宽文)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海事局联合印发《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渡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重点时段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水平,持续增强农村客运服务吸引力。
根据《实施方案》,我区交通运输部门将重点推进八项工作。一是强化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常态化协同配合,建立与公安、应急、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常态化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三是丰富农村客运运输组织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掌握群体性用工及出行需求,加强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适配性;四是保障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合理调配运力,做好多种运输方式衔接,畅通农村、城市两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五是加强农村地区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力量投入,加大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六是加强隐患排查和客流监测,强化驾驶员、船员安全意识,强化重点时段值班值守,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七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群众增强安全出行意识;八是加大农村群众出行服务扶持力度,多渠道强化资金、政策扶持,引导有条件的用工企业分担包车费用,降低农民工返岗返乡出行成本。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资金保障,有效支撑农村客运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方式和工作动态;做好指导调研,不断提高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汇总工作动态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