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运输资讯 > 正文

【省路政总队】“闻案而动”及时办理赔补偿案件

时间:2021-10-16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0月13日12时40分,湟源路政支队所属刚察大队接到省路网中心电话,称所辖国道213线甘子河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在K950+800m处公路左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现场调查,一辆空载三轴自卸货车,从西海镇向门源方向行驶途中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路产有损坏,交通通行正常。
路政执法人员立即与当事人对事故现场进行共同勘验并取证,经勘验,事故损坏公路双波形梁护栏板10米,W形防撞护栏立柱3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青海省公路路产损坏补偿和占用费收费标准》相关规定,对损坏的路产进行了公路路产赔补偿立案,要求当事人自行缴纳补偿费,使损坏公路附属设施得到应有的赔偿。由于案件处理及时,有效保护了路产维护了路权,当事人已于14日上午来大队缴纳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案件调查结束后大队负责人及时向路网中心进行反馈,健全了12328热线服务中心闭环管理的制度机制体系。此次案件处置大队“闻案而动”,积极作为,彰显了路政执法队伍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使命担当。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lastestnews/2021-10-14-1422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我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下一篇:【省路政总队】零容忍 出重拳——玉树地区开展公路治超专项整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