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 号)精神,为更好地促进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政策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梧州市城市管理需要以及梧州环城高速公路开通后交通组织变化等实际情况,经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决定,调整梧州市辖区内紫金村及中储粮码头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应的指定收费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8日起,将梧州市辖区内紫金村及中储粮码头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应的指定收费站由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江至梧州段梧州收费站调整为梧州环城高速公路塘源收费站。
二、调整后,通过梧州收费站进出紫金村及中储粮码头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不再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三、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及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做好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确保通过梧州环城高速公路塘源收费站进出紫金村及中储粮码头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能够按规定正常享受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政策。
2021年4月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