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运输资讯 > 正文

入沪船舶今起接受专项安全监管

时间:2021-10-21作者:佚名来源: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将在特定时段内对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以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涉水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通告》明确,10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拟进入上海黄浦江闵行发电厂至101号灯浮之间水域(简称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国内航行船舶,应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开展专项自查、接受船舶专项安全检查。11月1日至10日期间,拟进入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应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开展专项自查。

  《通告》强调,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组织船舶认真落实本通告的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本届进博会期间,全国海事系统将通过信息化监控、远近端管控结合等手段,对入沪船舶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监管和交通组织。


原文链接:http://www.mot.gov.cn/jiaotongyaowen/202110/t20211021_36225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首届世界航商大会在香港召开

>>下一篇:湘潭全面完成国省道桥梁公示牌更换(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