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起,全区部分高速公路开始实施差异化收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地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深入分析研究测算,分类精准施策,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出适合我区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贫困地区优惠力度,促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对通行寨海高速(海原县海兴枢纽-海原县王井村)、固彭高速(青石-彭阳)2条路段的货运车辆实施25%优惠,有效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是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的开路先锋作用,带动地区工业发展。对通行青银高速(宁东-银川东段)且出入口在宁东至银川之间的客运车辆实施20%优惠,有效降低宁东工业园区各企业通行通勤成本,带动助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展。
三是调控路网交通量分布,促进物流提质增效。对通行福银高速(桃山-三营)、乌玛高速(平吉堡-青铜峡西)2条路段的货运车辆实施25%的优惠,缓解国道G344线、国道G110线交通压力,有效均衡周边路网交通流量分布。
四是支持物流运输转型,提高专业运输效率。对使用ETC通行全区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15%的优惠,引导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有效提高我区专业运输效率。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将有效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红利。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继续组织做好政策执行期的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完善差异化收费优惠路段,确保差异化收费政策依法、科学、高效、规范开展,取得切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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