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永忠督导梁平区仿冒出租汽车整治工作。梁平区委书记钱建超,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孟文参加座谈并交换意见。
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郝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刘峰随同督导。
座谈会上,陈永忠一行听取梁平区仿冒出租汽车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就车辆回购价格构成、帮扶补贴标准、罚款和解协议、信访稳定风险等同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郝祎指出,梁平区需对仿冒出租汽车车辆处置方案再细化、再斟酌,明确方式方法、回购价格、时间节点,争取在全市仿冒出租汽车整治工作中起到“破冰”示范效应。
陈永忠指出,梁平区仿冒出租汽车车辆处置条件很好、时机成熟,在完善工作方案后可率先进行。他要求,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处置、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原则,要经得住审计,不留后患,防止反弹。
梁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大春,区政府副区长徐勇,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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