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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共管共建 提升本质安全——记涉水工程安全管理的“岚山模式”

时间:2021-10-29作者:佚名来源: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单季度同比下降25%,项目停工单季度同比下降60%,船舶入场施工同比提速50%,施工成本同比减少15%,单船经济效益提高10%……这些数字的变化,得益于山东日照岚山海事处、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和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公司在涉水工程安全管理方面创新建立的三方互动、合作、共管新机制。

  近年来,日照岚山辖区港口建设如火如荼,常有十多个涉水工程项目、七八十艘船同时参与施工。然而,因部分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船违法情况时有发生,也发生过惨痛的海上施工事故。

  今年,日照岚山海事处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以施工船安全管理为着力点,搭建涉水工程海事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管平台,通过联合检查、责任共促、联合惩戒、信誉管理等措施,共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涉水工程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岚山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联管互动拧紧安全链条

  涉水工程安全三方共管,就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把原来近乎对立的海事部门监管责任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整合到平等、合作的工作平台上,以施工船安全为着力点、以涉水工程本质安全为目标,以三方联管互动为突破口,向科学管理要安全、要效益,推动企业转变安全理念,夯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拧紧安全链条,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观念变化。

  涉水工程安全管理链条长、管理要素多,既有陆上管理又有海上管理,而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仅仅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环节。如何保证大系统协调运行,又突出船舶管理重点,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三方以船舶安全与防污染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起科学的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公司在岚山海事处的指导下,制定完善了20余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班(船)组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两个清单”,制定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一系列举措,让安全生产责任这一链条系紧拴牢,夯实涉水工程安全管理根基。

  “以前开会,多是强调工程进度和成本利润,甚至和施工船私下商量如何逃避海事监管以加快工程进度,三方共管机制运行以来,让我们切实地感受到转变思想、抓好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所属岚山辖区山海施工项目部经理陈青林感慨地说。

  联合施策 安全管理1+1+1>3

  为从源头上提高船舶本质安全水平,限制低标准施工船舶参与施工作业活动,在三方共管框架下,选船用船机制应运而生。

  岚山海事处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需要,利用船舶安全监督、行政处罚、海事信用管理等海事监管数据系统,为拟进入施工作业的船舶查询基本资料、技术状况、风险等级等信息,供施工单位选(用)船参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船选(用)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严把施工船选(用)船关,限制低标准船舶参与施工作业活动。

  据了解,三方共管机制运行以来,已限制3艘低标准施工船舶到辖区施工,有力提升了辖区施工船舶整体安全水平。

  施工船三方联合检查机制的推行,从根本上提高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海事部门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施工船“开放式”入场检查和“每月一次”联合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逐项现场沟通,边检查、边交流、边培训,帮助船东尽快整改缺陷、消除隐患。海事部门对船舶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常见问题隐患等,进行梳理和讲解说明,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开放式’安全检查,不仅让我们船东清楚了船舶隐患在哪里,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搞清楚出现隐患的原因在哪里,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用经验管船’的传统思路,消除了多年对法律理解的误区,具有实实在在的价值!”日照鹏博公司总经理王波为海事部门“开放式”安全检查竖起了大拇指。

  三方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让施工船守好安全作业红线。针对施工船舶违法行为,海事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从海事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两个层面,建立起施工船停工停航、撤场清退机制,整治了问题隐患,堵塞了安全漏洞。

  今年9月底,在一次巡航抽检中,岚山海事处发现一艘严重违法的施工船舶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经三方会商后,决定立即启动联合惩戒机制和安全信誉管理“红黄牌”机制。即在海事部门对其依法处罚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违法船舶进行内部罚款。同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评估,向违法船舶出具“红牌”,与该违法船舶解除工程合同,并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海事部门也对该施工项目部进行“黄牌”警告,督促其加强施工船的安全管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主动靠前 将服务做到百姓心坎上

  “要让党史学习教育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在辖区落地生根,听民声、解民意,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将海事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在安全工作中让百姓称心,让社会放心!”日照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费守恩说。

  让政务办理少跑路,用时间效益换取企业的经济效益。岚山海事处推行“一网通办+绿色通道”政务服务模式,推行远程受理、在线答疑和网上跟踪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建立“绿色通道”实施提前远程信息核查、船舶入场检查随到随查、安全检查不停工不停航等举措,将涉水工程手续办理由过去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不超过5个工作日,缩短了施工船从申请、审核、检查、到进场施工的时间周期。

  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和重点,推行“定制式法治宣传教育”。岚山海事处牵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船安全与防污染检查清单》《施工船常见违法行为汇编》等文件,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人员开展船舶日常检查,结合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作了普法宣传手册及微信公众号普法文章,组织辖区施工项目部和船员开展新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测试,使辖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船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管理技能得到普遍提高。

  找准重点和堵点办实事。针对部分施工船存在生活污水接收处置难、成本高的问题,岚山海事处多方联系具备资质的接收单位,协调船舶停靠位置,很快让辖区14艘施工船的生活污水全部上岸集中接收。通过施工项目部之间“结对子”工程,岚山海事处推动项目部之间走访交流,相互分享经验做法,借鉴管理模式,形成了各项目部共同发展提高的良好局面。

  推行“温情”执法、“说理式”执法。岚山海事处总结梳理了施工船典型违法案例,制定了施工船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明确违法限制条件和后续联管措施。

  今年9月,在对某施工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保持开启的调查案件中,海事部门尊重事实,考虑到船舶在泊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主动纠正消除隐患,决定以批评教育方式代替行政处罚,实现了从“点对点”处罚到“点对面”处罚的教育效果,同类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幅降低。


原文链接:http://www.mot.gov.cn/jiaotongyaowen/202110/t20211029_3623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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