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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交通执法部门积极宣贯《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时间:2021-11-12作者:佚名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让广大车主、司机和企业了解《条例》相关规定,知晓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10月份以来,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易家湾执法站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在国省干线、执法站等地向司乘人员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向办事群众、集散地货车司机、源头企业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各项条款及其重要性。

  宣传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很多源头企业、从业人员受朋友圈、网络视频等误导,对《条例》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产生了误解,认为超限百分之十以内可以不予任何处罚。执法人员针对此类问题,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得到了各源头企业从业人员的一致认可。

  截至10月底,易家湾执法站共走访源头企业27家,悬挂宣贯《条例》横幅27幅,挂图45张,发放宣传手册180余份,发放法律章节节选资料200余份,同时利用企业微信群进行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szdt1/202111/t20211111_21029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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