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11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16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101号)、《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津安生〔2020〕8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推广应用,规范和指导道路运输运营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升级,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技术保障水平,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技术指南》(见附件1)、《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平台技术指南》(见附件2)和《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技术指南》(见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期,我局将按照技术指南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我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商和平台服务商审核工作,公示符合要求的设备商和服务商,以便道路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装和应用,请知悉。
附件:1.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
终端技术指南
2.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平台
技术指南
3.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
技术指南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 津道运发〔2021〕138号.pdf津道运发〔2021〕138号附件1: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技术指南.docx津道运发〔2021〕138号附件2: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平台技术指南.docx津道运发〔2021〕138号附件3:天津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技术指南.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