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黑交发[2021]293号)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黑交便函[2021] 604号)》要求,我厅联合有关厅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创建工作。
经市(县) 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实地复核等程序,拟将同江市、勃利县、宾县、鸡东县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2月23日至3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541-53001751转8877,联系人:张印松。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zc/zwfb/2022/02/15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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