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应急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公路应急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18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将养护工程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四类,办法未明确应急养护工程组织实施程序,为加强和规范天津市公路应急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细化补充完善应急养护工程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委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依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交通运输委《天津市道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公路应急养护工程实际,经广泛调研、完善、征求意见、审查等程序,制定完成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公路应急养护工程管理,明确了应急养护工程的认定、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实施等活动,为我市公路应急养护工程组织实施提供制度依据。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包括应急养护工程的目的、内容、使用范围、资金来源、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实施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内容。
四、《办法》明确的工作要点都有哪些?
答:相较于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本《办法》主要明确细化补充以下内容:
(一)明确应急养护工程内容及分类
应急养护工程定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工程,并且根据内容不同分为三类情形,根据突发应急具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应急处置,做到反应快速、决策科学、管理高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设施养护服务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应急养护工程处置工作中的职责。
(三)明确应急养护工程处置工作流程
针对应急养护工程的特殊情形,结合我市公路应急养护工程实际经验,明确应急养护工程认定、资金来源、工程结算、工程实施主体的委托方式等相关内容,体现了公路应急抢通、保通、抢修的特点,为工程组织实施提供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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