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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3-25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交通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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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交港函〔2022〕1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局(委)按职责加强对港口经营人、引航站等单位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zcfg/content/post_3892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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