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陈方红 联系方式:0551-63623479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2020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推进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提升江海联运中转功能。省长三角办2020年和2021年工作要点分别要求开展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和制定印发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方案。在此背景下,为加快推动全省港航一体化发展,高标准建设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将我省建成协同长三角、辐射中西部的内河枢纽港,省厅组织编制了《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方案》。
二、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省委、省政府《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
3.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
4.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5.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7.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8.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9.省长三角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2021 年工作要点》
三、起草过程
2020年4月,收到省长三角办2020年工作要点后,启动建设方案编制工作;8月,形成建设方案初稿,并组织第一次内部讨论;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市交通主管部门、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省港航集团处室意见,12月组织第二次内部讨论,形成修改稿;2021年6月,征求了芜湖、马鞍山市政府以及省发改委等省直单位意见,8月组织第三次内部讨论,形成送审稿;9月,通过厅贯彻落实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经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是我省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工程,也是重要抓手,涉及芜湖、马鞍山两个市和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商务、海关等诸多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建设方案结合芜湖、马鞍山港口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等实际情况,提出了国内领先的江海联运内河港口枢纽、国内一流的现代内河航运服务基地、国内先进的大宗商品储配交易中心和国内知名的港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4大功能定位,划分了集装箱联运片区、大宗货类联运片区、航运服务业集聚区3大功能片区;提出以集装箱江海直达和大宗货类江海联运为核心,以深化港口资源整合、优化枢纽功能布局为抓手,从航道、码头、集疏运体系、物流运输体系、现代内河航运服务基地、大宗商品储配交易中心、港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7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推进港口集团化专业化发展、港产城一体化建设,打造黄金水道上的硬核强港,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
建设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围绕芜湖马鞍山港的“南北畅通互联,东西直达入海”内河高等级航道网,新增一批万吨级深水泊位,港口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以集装箱和大宗货类为主的江海联运和多式联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内河航运服务水平和大宗商品交易影响力大幅提升,枢纽江海联运水平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强,高质量发展示范作用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