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厅收到交通运输部转来关于郑州市大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业绩造假问题的信访举报。经核实,该企业2012~2013年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泌阳段及泌阳至桐柏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巩义至登封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GDJA-1标段、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巩义至登封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GDJA-2标段、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巩义至登封段配电与照明工程GDPD标段施工业绩信息存在造假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规定“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郑州市大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失信行为代码GLSG3-2),同时清空该企业录入的四个虚假业绩,并将不良行为发布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中(期限2年)。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邮编:450016,联系人:李智龙(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 0371-87166401。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