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2〕85号
河南中交鹏程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豫中交鹏程〔2022〕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设置孟州黄河大桥收费站(详见附件1),该路段属于经营性质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执行,对通过收费站的客车、货车车辆通行费标准按车次收费(详见附件2)。
6轴以上车辆按照以下收费系数计收车辆通行费:
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n-6)×0.5;其中,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二、严格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豫交文〔2019〕346号)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四、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收费公路。
五、本批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客(货)车车辆通行费标准.docx
>>上一篇:关于对郑州市大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