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陈婷婷厅政策法规处联系方式:0551-63623535
近日,我厅对“轻微免罚”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并公布了《安徽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轻微免罚清单》”)。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原则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结合交通运输部清单及我省各地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特色做法,依据动态调整不断完善以及排除涉及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事项的原则,对《轻微免罚清单(2021年版)》进行动态调整。
二、调整内容
《轻微免罚清单(2022年版)》在《轻微免罚清单(2021年版)》的基础上,作了以下调整:
(一)增加23个事项。一是对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在第一类中增加1个、第二类中增加17个事项;二是结合我省各地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特色做法及执法实际,在第一类中增加2个、第二类中增加3个事项。
(二)调整25个事项。一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调整清单中6个事项的设定依据、2个事项的事项名称;二是结合交通运输部清单内容,调整清单中17个事项的免罚情形。
(三)删除4个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删除第一类中4个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