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韦正华 厅公路处 联系方式:0551-63628753
10月11日,省厅印发了《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站所“十四五”建设布局规划》(皖交路〔2022〕148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起草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执法站所作为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托,是保障高速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全省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和加快成网,现有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站所保障不足、标准不明、配置不全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和发挥综合效益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明确执法站所空间布局、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快补齐执法站所短板,促进高速公路健康持续发展,省厅印发了《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站所“十四五”建设布局规划》。
二、《规划》起草过程
2021年8月起,先后调研了解浙江、江苏、湖北、河南、江西等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营房建设情况,同时咨询相关省直部门,了解相关政策。2022年6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并征求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省交控集团及其他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10月8日,送审稿经厅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10月11日正式印发《规划》。
三、《规划》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六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范围和依据
规划范围为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站所建设布局,规划基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二)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总结了高速公路的发展现状,阐述了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情况、执法站所现状等,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缺少总体布局规划和统一建设标准、“三同步”建设要求落实不到位、站所布局不能满足执法需求等。
(三)形势要求和发展目标
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因地制宜,集约节约”、“协调优化,有序实施”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通过规划,形成“标准明确、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站所体系,为全省高速公路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的发展目标。
(四)规划布局和实施途径
1.建设标准。执法站所建设标准及规模主要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参考江苏、浙江、湖北等省份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需求确定《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业务用房标准》。
2.规划布局。“十四五”末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6800公里,参考目前其他省份每60~100公里设置一个执法大队现状,结合我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发展形势,按照每100公里至150公里左右设置1个大队的标准,到“十四五”末,全省规划设置60个大队。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到2035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10165公里,对应规划设置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达到75个,基本实现县(区)级全覆盖。
3.实施途径。一是对租赁的20处执法站所和经营单位提供的6处尚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执法站所,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在现有管理中心(处、公司)、收费站存量办公生活用房予以调剂,或就近结合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新设置的执法站所合并用房,或结合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收费站(服务区)等项目解决用房,并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二是对“十四五”规划新增的16处交通综合执法站所,与相应新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与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协同。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采取综合节能与效能管理措施,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积极控制环境影响。
(六)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强化资金保障及督办落实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确保规划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