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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12-31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依据《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信息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信息公示”模块中查看https://glxy.mot.gov.cn/publicity/index.do)。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企业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2023年1月3日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模块提交陈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邮政编码:010020;联系电话:0471-6969040;电子邮箱:nmgjtjsc@126.com。

         附件: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xls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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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建设管理处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zwgk/tfwj/202212/t20221227_2195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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