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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内容及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3-12-28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市驾培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促进道路运输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驾驶员节能意识和新能源车安全驾驶操作能力,从源头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结合本市有关新能源车驾驶培训及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现对有关新能源车驾驶培训内容及要求调整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部分

  在“机动车基本知识”教学项目下的“新能源车使用知识”教学内容中,补充“了解新能源车车辆基本结构常识、车辆主要安全装置、驾驶操纵装置的作用、车辆性能、车辆检查和维护”的教学目标,适用车型不变。

  二、“基础和场地驾驶”部分

  对“基础驾驶”教学项目下的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补充,适用车型不变。

  1.“操纵装置的规范操纵”教学内容中的第一项教学目标,调整为“掌握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车转向装置、变速器操纵装置、驻车制动装置、行车制动装置、加速操纵装置的正确操作方法;掌握灯光信号、喇叭及其他操纵装置的正确操作方法”。

  2.“车辆安全检视”教学内容所对应的教学目标,调整为“掌握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车出车前车辆外观、发动机舱的正确检视方法;掌握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车行车中、收车后车辆安全检视的内容和方法”。

  3.“起步、停车”教学内容所对应的教学目标,调整为“掌握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车起步、停车前观察后方、侧方交通情况,安全平稳起步、停车的正确操作方法”

  三、“道路驾驶”部分

  1.将“跟车行驶”教学项目下“跟车距离和跟车速度控制”教学内容所对应的教学目标,调整为“熟知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车跟车时合理控制跟车速度、保持跟车距离知识,掌握跟车行驶的安全驾驶方法”,适用车型不变。

  2.将“夜间驾驶”教学项目下“正确使用灯光与夜间安全驾驶”教学内容所对应的教学目标,调整为“熟知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车夜间起步、会车、超车、通过急弯、通过坡路、通过拱桥、通过人行横道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正确使用灯光知识,掌握夜间安全驾驶方法”,适用车型不变。

  四、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教学内容调整以提升驾驶人新能源车驾驶技能为宗旨,以降低新能源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导向,以适应本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提供更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相关工作导向,扎实推进教学内容在日常培训过程中的落实落地。市驾培行业协会要根据本次教学内容调整及时更新教案,做好理论远程教学的题库补充和教学内容更新,并重点围绕新能源车安全用车、电池热失控风险排查、电池热失控或起火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dlysj.sh.gov.cn/sdlysjwj2023nd/20230908/80af1f40623c4eafa3f045db9744cc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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