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02号
监督检查发现,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37条较轻裁量阶次之规定,对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4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xagl/ggxa/202402/t20240222_344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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