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北高速集团宣大分公司申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在高速公路“复合翼+多旋翼”无人机群道路巡检应用中取得了合法资质。
1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为确保无人机运行合法合规,宣大分公司积极配合民航局开展运营安全评估,并按要求填报运行管理有关数据,最终顺利获得证书。
下一步,宣大分公司将着手培育无人机飞行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资质、能力、水平满足无人机操作需求。同时,进一步发挥无人机在高速公路路面、交安设施、绿化等巡检方面作用,为高速公路巡检工作提供更高效、安全、智能的无人机服务。(梁钰琪)
责任编辑:张一驰 审核:张贺贺
>>上一篇:京石高速环京南绿色智慧交通枢纽站项目签署合作协议
>>下一篇:荣乌高速新线践行创新智慧绿色理念打造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