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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024年第4批资质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24-07-06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等有关规定,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依规组织专家,对辽宁宏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质量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24-81670360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邮编:110003

  2024年第4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tzjg/202407041243561902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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