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平台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服务商备案的公告(第2024-11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第10号令)和《关于印发<山西省“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8〕369号)要求及相关规定,山西四方兴通科技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平台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服务商符合备案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省道路运输车辆社会化服务平台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服务商备案信息(第2024-11批)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tzgg/202409/t20240918_9656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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