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塘河河长、副市长陈卫强对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报送的《关于印发<余杭塘河2021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的报告》作了批示肯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陈卫强副市长去年12月17日巡河现场会议指示及对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报送的《2020年余杭塘河河长制工作总结》的批示精神,又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牵头编制了《余杭塘河水环境治理2020年工作计划》,并在征求拱墅、西湖、余杭三个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余杭塘河2021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并报河长审定。
下一步,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将切实履行余杭塘河河长联系部门职责,尽快将《余杭塘河2021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余杭塘河沿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督促其按计划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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