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经过旧时乡政府的院子,看到那个邮递员搬一把藤椅,靠在围墙根下,眯着眼睛晒太阳。他懒散的样子,好像对这个世界漠不关心。
我轻轻地走近他,发现他的头发已经稀疏;他的皮肤已经松弛;他的牙齿所剩无几。他投落在地上的影子过于孱弱,像燃烧后的灰烬。
要不是在这个地方,要不是他身上那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绿衣在提醒,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还是他,同样的一个人,但已至暮年,跟留在我印象中的那个他怎么也无法吻合。想想,三十多年的时光,是足以把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的。
那时候,我在乡联校上高中,刚刚萌发文学梦,经常写一些文字装进信封,每当看到他推着一辆装满信件和报纸的绿色单车,走出乡政府时,总是偷偷地、不好意思地交到他的手中。时间长了,逐渐熟悉了,他看看我信封上的地址,总是微笑着竖起大拇指。那时候,在我的眼里,正值中年的他总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好像每天都带着微笑和阳光上路。
更多的时候,看到他的身影是在路上,在奔波,在风尘仆仆中。每一次握手相见,每一回挥手告别。大路小径,从过去到现在,从远方到近处,他捎来了多少翘首以待的音讯,又带走了多少望眼欲穿的消息。
我相信,他脚下的那条路虽然充满着尘土,也同样弥漫着温情。否则,他不可能一辈子这么坚持下来。他能够坚持下来,想必那条路上肯定有他喜欢的风景。他踩着那辆熟悉的单车无数次碾过的那些路上,也绝不会只有荒凉,孤寂。在他必经的路旁,定然是鲜花烂漫,春天开春天的花,夏天开夏天的花,芳菲满地。即使是秋冬时节,也会开出零星的花朵,永不凋落。
我也相信,景由心生,大自然的万紫千红亦可直抵柔软的内心,宛若香甜美梦。惟其如此,他才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生活,走一条自己的路,在自己的生活里进进出出,走走停停,却浑然不觉时光移走了多少。
这时候,他睁开浑浊的眼睛看了看我,却没认出我。当然不会认出我了,当年那个爱投稿的害羞的高中生,如今孩子都结婚了。我没有和他说话,我不想让他从我的脸上,看出他自己的苍老来。
他虽然老了,但还穿着表明他职业的那件衣服。那个慢慢变老的过程,谁说不是痴恋成琥珀呢?回头看,还是那人,但已是风烛残年。
好想再写封信,递到他的手中,看他穿着一身绿衣、骑着绿色单车,把我的梦投向远方。
>>上一篇:邂逅合欢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