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季度,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5〕8号)要求,依法对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包头西检修车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集宁检修车间)、陕西万里达铁路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及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等7家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企业组织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期反馈至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