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中“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部令2016年第67号)、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苏交规〔2021〕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编制工作的意见》(苏交建〔2021〕5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度补充定额需求进行调查,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2022年度补充定额编制需求情况。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进行填报并发送至厅建管处邮箱。
联系人:赵蓉,联系电话:025-52853424 ;
附件:补充定额需求申报表(需求单位填报)
厅建管处
2022年1月7日
附件
补充定额需求申报表
申报单位: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注 释 |
1 | 拟申请补充定额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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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托项目 |
| 测定定额所依托的项目名称,可以为多个项目 |
3 | 专业 |
| 公路/水运 |
4 |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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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完成时间 |
| 具体到月 |
6 | 经费落实情况 |
| 财政预算/建设项目配套/编制单位自筹 |
7 | 所属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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