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工程建设 >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连霍高速公路偃师东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豫交文〔2023〕36号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偃师东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豫交集团〔2023〕5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K656+155处,设置偃师东收费站,匝道折算长度711m,该收费站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二、偃师东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现行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四、本批复自偃师东收费站开通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henan.gov.cn/2023/06-16/27620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下穿郑...

>>下一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主体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