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开通联网收费的请示》(大交专〔2024〕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4〕27号),同意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以及鸡足山南、新城收费站建成验收合格并通过联网收费系统入网测试后,于2024年6月28日起对过往车辆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与已建成通车的大理至永胜、宾川至南涧、上关至鹤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二、同步开通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起点至宾川枢纽互通立交中心点(计费里程桩号K0+000至K0+888)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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